未入火,物业管理公司催促我去收楼,并催缴物业管理费
商品房达到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如:已取得验收备案证明、已取得测绘报告等)后,应约定交付日届满前书面通知购房者收楼。若购房者未收到开发商的书面通知,则以合同约定的交付日为办理交接手续的时间。
购房者验楼时,有权要求开发商出具测绘报告等文件,若开发商不出示,或者商品房经查验,商品房达不到交付条件的,购房者可拒绝收楼。
关于物业管理费,一般来说,办理入伙才开始交,但是如果业主一直不办入伙手续的,则要看不办入伙的理由是否站得住脚以及合同对此有何约定。
你上述1、2点并不是拒绝收楼的法定理由,关于第三点面积误差,若合同无约定,应按以下规定处理:你可以选择解除合同,由开发商退还你购房款或利息。也可以不解除合同,房屋实测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开发商返还给你,面积误差比超出3%的部分房价款由开发商双倍返还给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