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签合同算不算借钱了
《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中规定:“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由此可见,原告要证明借贷关系成立,应当提交书面合同或者证明双方约定不采用书面形式。《合同法》第二百一十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因此,提供借款既是借款合同生效要件,也是贷款人返还请求权产生的要件。而贷款人要行使返还请求权,还应当满足借款到期未还或者是虽未约定还款期限、但是经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没有返还这一要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四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查借贷案件的起诉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应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