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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责任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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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事故责任申诉是指对于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一方对于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书认定不服,而向上一级交警管理部门申请重新认定的行为。交通事故责任申诉要求当事人不服事故责任认定在十五日内可以向上一级交警管理部门申请重新认定。上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认定申请书后30日内,应当作出维持、变更或者撤销的决定。因为在公安机关对交通事故责任重新认定后,是对该事故责任认定的最终认定,如果当事人对重新认定结果有异议的,那么公安机关将不再受理。这时候当事人只能选择向人民法院起诉,,在诉讼过程中,向法庭提出自己对事故认定书有异议,通过取证、举证和质证,并阐明理由,尽力推翻同处于证据地位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请求法庭对其进行审查,由法庭对交通事故认定予以质证后决定是否采信这项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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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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