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诉讼时效1)我在查阅中看到民法通则规定身体受到伤害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请帮我们确认一下。2)诉讼期间起算点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168条规定:
我的意见仅供参考:1.应按照拿到调解终结书的次日作为诉讼期间的起算点。
2.现在起诉的话应适用新的交通法、交通法条例和交通事故程序规定。3.可以调解成为根据今后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当时付费。4.精神损害抚慰金就是残疾赔偿金,这只是两者的数额相等,并不意味着两者就混同,精神损害抚慰金和残疾赔偿金它们是两项赔偿,不应当是交通事故致残的情况没有精神损害赔偿金,否则就有失公允。
山东天地恒律师事务所:孙大元律师 1356336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