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刑事案件的程序?
1、侦查阶段:公安机关抓捕后进行讯问、侦查,侦查羁押最长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应当制作《提请批准延长羁押期限意见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在期限届满七日前送请同级人民检察院转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属下列情形之一的,须报批可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在上述期限仍不能侦查终结的,还可以延长2个月。
2、审查起诉阶段: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3、审判阶段:检察院起诉至法院要求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进行法庭审理。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特殊情况经批准可以延长。
因此现在经过4个月时间,很可能还在公安机关侦查阶段,你们应与办案机关联系,可以请律师会见嫌疑人了解案情,做下一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