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感情破裂我想离婚老公不同意,没有他的证件和孩子的出生证明我该怎么办啊
起诉离婚。要求离婚的一方 必须向被告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被告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 则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2递交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小孩的户口或出生证原件 如果有财产需要法院分割 还要带上财产相关证据 如房产证机动车行驶证等。起诉离婚要在被告户籍地或是居住地(居住一年以上要有证明)所在人民法院起诉。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当事人提起的离婚诉讼 原则上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在下述情况下 采用特殊的地域管辖:1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 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 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2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 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 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3被告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 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 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4非军人对非文职军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 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5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 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 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6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 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 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