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律师,您好! 我的老板是一个大型国有企业的正式职工。企业改制时,他在企业下面承包了一个小公司做煤炭生意。是独立的法人代表。简单来说我们就是中间商,从老板所在的这家大型国有企业买来煤炭,再以稍高一
第一,这种情况如果你所说属实不仅仅是违法行为的问题可能涉及到犯罪。如果你们老板是明知的那么就有涉及犯罪的问题《刑法》第一百六十六条规定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有下列情形之一,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将本单位的盈利业务交由自己的亲友进行经营的;
(二)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自己的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采购商品或者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向自己的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销售商品的;
(三)向自己的亲友经营管理的单位采购不合格商品的。
另外本案中还涉及《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所规定的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三以前你不知道内情你由于没有主观犯意所以不应当追究你的责任,但你知道后仍继续就可能涉及到犯罪。
第四,如果举报我建议向检察机关进行举报。如有不明白可以电话咨询13193435868或0374-6981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