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我们没有夫妻生活是否可以作为感情破裂的证据?如果可以,怎么举证?(好象很难啊)第二,对方不同意离婚,我诉讼离婚,我知道一审不会判,那么二审判离的可能性大吗?三审呢?第三,法律规定,一审之后如果没
您好:
来信收到,简单回复,我相信您会领会的。1、可以做为感情破裂的理由,但证据实在难以取得;2、一审不会叛离,二审更不可能,但是一般情况下,经过两次诉讼,是可以实现离婚目的的;3、指的是第二次诉讼,而不是你说的什么二审;4、孩子母亲抚养的可能性极大;5、你说的情况不会追究s的所谓法律责任;6、感情不合是综合方面的很多情况,你说的情况在之列,另外你可以找专业人士指导或者聘请专业认识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