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离婚了,抚养权归妈妈,要给孩子改名字,需要双方同意么?
想把小孩抚养权变更过来,实践中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
1、夫妻在离婚后,一方或双方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
2、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
3、如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变更孩子抚养权;
4、抚养权变更需提出证据证明自己带孩子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
5、孩子年满18周岁的,无需任何人的监护与抚养,所以孩子年满18周岁后,不再存在抚养权变更的问题。
如果要去变更小孩抚养权,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愿意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抚养权的。
公安部《关于父母离婚后子女姓名变更有关问题的批复》中指出“离婚双方未经协商或者协商未达成一致,而其中一方要求变更子女姓名的,公安机关可以拒绝受理;对一方因向公安机关隐瞒离婚事实而取得子女姓名变更的,若另一方要求恢复其子女原姓名且离婚双方协商不成,公安机关应予以恢复。”
若想给孩子改姓,只有两个办法:
1、与对方沟通,取得对方同意,这个现实生活中比较难,但事在人为,您可以试试。
2、孩子10岁以后,他要是自己想改姓名,法律上是允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