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抚恤金是否可以作为遗产继承?
父亲(甲方)和继母(乙方)于2006年*月*日签订的是《财产约定协议书》。
内容如下: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甲乙双方共同出资,以乙方大女儿**的名义,用按揭的方式够有私人住宅一套。现乙方大女儿**因病去世,生前留有遗嘱,该套住房的产权由乙方继承。甲方对此无异议。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上述房屋产权归乙方所有,甲方有终身居住权。
二、该房屋的按揭款由甲方交纳,至 2008年*月*日交纳完毕为止。
三、甲方逝世后,按军队规定,所发的丧葬费、一次性抚恤金,在办完丧事后,结余部分由甲方女儿继承,乙方对此无异议。
四、以上协议系甲乙双方自愿达成,愿共同遵守不得反悔,本协议共打印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女儿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乙双方均签了字,同时甲方女儿也签了字,并有代书人的签名。
我想请问:1、该协议是否有效? 2、 乙方对条款三(提到抚恤金)能反悔吗? 3、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