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请教律师:货款我方应该还,但是否应该或必须支付利息呢?估计法院会怎么判呢?如果要支付,“中国人民银行同期流动资金利率”怎么理解?是指存款利率还是贷款利率?究竟是多少%律师您知道吗?或是我可直接去任何
应当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通常也叫利息),其计算方式最高人民法院有明确规定:2004年1月1日之后可以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加收30%~50%作为逾期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标准。但法官在判案时常常不这样算,而是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流动资金贷款利率”计算,这样方便一些,但不符合最高法院的规定。注意,这个利率是指贷款利率。流动资金贷款利率有不同档次,目前六个月以下为5.40%、六个月至一年(含)为5.85%、一年至三年(含)为6.03%、三年至五年(含)为6.12%、五年以上为6.39%。要根据欠款时间长短套用相应的档次。计算为最后算,不是每年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