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律师村里有什么法律依据可以收回土地承包权?能不能收回?这个承包合同可不可以有我大姨姐和小孩来继承继续耕种?谢谢!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规定: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如果你大姨姐家情形属于上述第三款,发包方是不权收回土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