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他目前要承担或应该承担什么责任吗?假如我真的生下小孩,他又应该承担什么责任呢?而且他目前是国家公务员(警察),公务员法有没有什么相关规定呢?这样的是否构成了精神损害赔偿呢?
你好!同望律师事务所熊潇敏律师为你服务!从你提供的情况来看,如果你直伯要把小孩生下来,他要承担的责任就是要承担小孩的抚养费,其他就很难要求其承担什么责任了。另外,公务员法并没有对此类情况有何规定,不过你可以通过他的领导出面干预,要求他给予你一定的补偿(情理上的,并非法律上规定)。精神损害是建立在侵权基础上的,目前他的行为不属于侵权的行为,因此就谈不要求其承担精神损失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