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过期,造成的损失怎么办?
你好,
首先,对于过期认证造成的抵扣税款和多缴税款的损失,肯定先由公司承担。
其次,因为主管和责任人的重大过失造成的公司损失,公司可以要求其承担责任。
再次,承担责任的数额,目前没有具体法律规定。依照一般法理,赔偿数额不能等同于税款数额。
按照《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第17条、《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动部发[1994]489号)第16条规定的精神,因劳动者本人的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依据国家有关规定以及与法律法规不相抵触的劳动合同、承包合同的约定和企业内部规章制度要求劳动者赔偿经济损失,赔偿损失可以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且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不应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