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事件是否构成可以起诉他的条件?我现在还是大学生,能够申请法律援助吗?请王律师帮忙解答一下,谢谢!
一、我国法律援助条例第十条规定:“第十条 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六)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所以根据你的情况,你不属于法律援助的对象。
二、根据你的表述,不能确定你和以前老板的合同内容是什么,无法确定扬迪水业是否违约。如果合同内容是长期(定量)买水,才免费提供饮水机使用的话,由于你们没有购水,先违反了合同,那么扬迪水业不存在违约的问题,你没有诉讼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