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措施协定的内容是什么?可以提供完整的条文吗?
您好。第一条总则
本协议规定了实施1994年关贸总协定第十九条保障措施的规则。
第二条条件
1.一个成员关税同盟可作为一个单独方或代表同盟的某个成员实施保障措施。当关税同盟作为一个单独方实施保障措施时,本协议所要求的严重损害或严重损害之威胁的确定,应以整个同盟存在的情况为基础。当关税同盟代表其某个成员实施保障措施时,严重损害或严重损害之威胁的确定,应以该成员存在的情况为基础,保障措施也仅以该成员为限。本协议不影响对1994年关税总协定第19条和第24条8款的关系的解释。只有在下列情况下才能对某一产品实施保障措施,即该成员依据下述规定确认,输入其境内的该产品,就国内生产而言绝对或相对地大量增长;并在此条件下对国内生产同类或直接竞争产品的产业造成严重损害或严重损害威胁。
2.实施保障措施须针对某一进口产品而不管其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