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财产损害赔偿法律依据阅读:0
财产损害赔偿法律:1、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2、第二条 侵害,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本法所称,包括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监护权、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著作权、专利权、、发现权、股权、继承权等人身、财产权益。第三条 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3、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另外,对具体法律问题的有关司法解释也可以作为法律规定直接在判决时予以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