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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税减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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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营业税减免税规定下列项目免征营业税: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养育服务、婚姻介绍、殡葬服务。残疾人员个人利用其技能为社会提供的劳务。医院、诊所和其他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主要是指对患者进行诊断、治疗、防疫、接生和计划生育方面的服务,以及与这些服务有关的提供药品、医疗用具、病房住宿、伙食的业务。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提供的劳务,学生勤工俭学所提供的劳务。农业机耕、排灌、病虫害防治、植保、农牧保险以及相关技术培训业务,家禽、牲畜、水生动物的配种和疾病防治。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文物保护单位、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举办文化活动的门票收入。宗教场所举办文化、宗教活动的门票收入。前者是指利用本单位场所举办文化艺术活动的第一道门票收入,后者是指寺庙、宫观、清真寺、教堂举办文化、宗教活动的销售门票收入。以上一些单位符合营业税减免税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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