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音遗嘱公证的程序是怎样的?要什么材料吗
公证人员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证人员在与遗嘱人谈话时应当录音或者录像:
(一)遗嘱人年老体弱;
(二)遗嘱人为危重伤病人;
(三)遗嘱人为聋、哑、盲人;
(四)遗嘱人为间歇性精神病患者、弱智者;
二、其他情况下,录音录像不是遗嘱公证的必经程序
遗嘱公证的流程一般如下:
1、立遗嘱人提出申请
2、公证处受理
3、遗嘱的审查
4、批准出证
5、公证书生效(除法律另有规定外,遗嘱公证书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6、领取公证书
遗嘱公证申请人应提供的材料:
1、申请人为境内的,应提供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境外的,应提供护照或其他境外身份证件;
2、立遗嘱涉及的财产凭证(如:房地产权证、存款证明、股权证明等);
3、立遗嘱人的亲属关系证明及相关的婚姻状况证明;
4、立遗嘱人若已写好遗嘱(草本)的,也可提供。遗嘱中指定遗嘱执行人的,应提交执行人的身份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