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规定了什么内容?
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规定的内容有:第二十二条利害关系方认为其提供的资料泄露后将产生严重不利影响的,可以向商务部申请对该资料按保密资料处理。
商务部认为保密申请有正当理由的,应当对利害关系方提供的资料按保密资料处理,同时要求利害关系方提供一份非保密的该资料概要。
按保密资料处理的资料,未经提供资料的利害关系方同意,不得泄露。
第二十三条商务部应当允许申请人和利害关系方查阅本案有关资料;但是,属于按保密资料处理的除外。
第二十四条商务部根据调查结果,就倾销、损害和二者之间的因果关系是否成立作出初裁决定,并予以公告。
第二十五条初裁决定确定倾销、损害以及二者之间的因果关系成立的,商务部应当对倾销及倾销幅度、损害及损害程度继续进行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作出终裁决定,予以公告。
在作出终裁决定前,应当由商务部将终裁决定所依据的基本事实通知所有已知的利害关系方。
第二十六条反倾销调查,应当自立案调查决定公告之日起12个月内结束;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但延长期不得超过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