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强制执行时有(执行)的期限吗?
①申请执行案件、申请执行仲裁机构的裁决、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和行政机关处理或处罚决定的申请执行费。申请执行案件的申请执行费金额或价额在1万元以下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0.5%交纳;超过50万元的部分按0.1%交纳; ②财产保全申请费。保全财产的金额或价款不超过1000元的,每件交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 0.5%交纳。
最后是由被申请人负担。会在半年之内执行完毕。 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
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
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5日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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