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患有乙肝的人在今年十二月份买了寿险在签合同时未说明有乙肝(隐满)问这种情况还能继续买下去吗?或要怎么做才使保险有效?
《保险法》第16条的规定,投保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没有如实陈述、足以影响保险公司决定是否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公司可以解除保险合同;发生了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也可能拒绝赔付,实际上保险失去了保障的意义。最简单的办法就是你书面将上述情况通知给保险公司,30日内保险公司不解除合同,将来保险公司就不能再以此为由解除保险合同、也不能拒绝赔偿。合同订立时保险公司已经知道,或者保险合同成立超过两年的,保险公司就不能再以投保人没有如实告知为由、解除保险合同、拒绝赔付。供你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