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一下公司解散后要在多少天内成立公司清算组呢?公司清算方案的内容主要有哪些?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因(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四)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清算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清算费用;2、支付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 3、应缴纳的税款;4、清偿公司债务,包括向银行偿还贷款、向债权人偿还债务和向中小股东支付股价的款项等;5、对外投资与债权的处理方案;6、公司知识产权的处理;7、公司房屋拆迁补偿款的处理;8、公司重大合同的处理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