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和父亲共有一套100M商品房,想咨询一下是否可以再购买经济适用房,有哪些相关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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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管理办法
第二十七条城市低收入家庭申请《资格证》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具有本市城镇居民常住户口且居住满1年以上;
(二)无房或现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政府公布的住房困难标准;
(三)家庭收入低于政府公布的低收入标准。
一人家庭即单身家庭(未婚、离异或者丧偶不带子女)申请《资格证》,应当年满28周岁并符合上述条件。
75周岁以上申请经济适用房,有子女的,应与子女共同申请;无子女的,可单独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