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犯罪嫌疑人家属希望与我私了,我希望其赔偿我的所有损失,但是对方只肯象征性的作少量补偿。这样的情况下我不希望与其私了,希望走正常法律途径,但是嫌疑人未满18岁,我走正常法律途径后是否可以使其判刑,如
您好!<刑法>规定:\\\\\\\"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
(二)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
该嫌疑人已触犯刑法,应由国家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而不是私了可以解决的;关于您的损失部分,您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解决。意见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