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一问:处罚的标准是多少[处罚金]。林业局的做法对么?我们应该怎么办?谢谢您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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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依法赔偿损失”;“以立木材积计算0.5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20株以上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补种盗伐株数10倍的树木,没收盗伐的林木或者变卖所得,并处盗伐林木价值5倍至10倍的罚款。”为此,县林业局应责令盗树者向你家赔偿损失,并有权对盗伐森林者进行罚款;罚款的数量应掌握在被盗林木价值的5至10倍。但如林业局称“伐树者不交罚款三个月后交派出所”则无法律依据。你们可以上述规定为依据,向林业局提出请求。此复。
闫律师 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