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感情不和起诉离婚半年一定能判离吗
你好,1、离婚可协议或诉讼离婚。协议离婚在户口所在地做离婚登记,诉讼离婚可在对方户籍所在地法院,对方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可在对方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2、协议离婚由双方就离婚、孩子抚养、财产与债务处理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后,到夫或妻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登记离婚。
3、无法协议离婚的,应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如存在婚姻法第32条规定情形的关于离婚的条件 :1、按照《婚姻法》的第三十二条规定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遗弃家庭成员的 ;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一方被宣告失踪[1],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可以判决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