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外婆的宅基地房屋要立遗嘱,我爸爸可以做见证人吗
依据《继承法》第17条、第18条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不需要见证人。
需要见证人的有三种情形: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第18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您爸爸属于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做见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