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专题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恶意欠薪罪立案标准阅读:0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是指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行为。2013年1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对外发布了《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针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所涉及的术语界定、定罪量刑标准、单位犯罪等问题,进一步明确了相关刑事案件的法律适用标准。这一司法解释自2013年1月23日起施行。为使入刑数额标准具有可操作性,省高院结合河南省当前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现状,进行了深入调研论证,出台了河南省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数额认定标准。河南明确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数额标准:欠1人3个月8000元入刑 欠10人累计4万元入刑。

3~15分钟,获得律师专业解答!
在线咨询律师
当前律师在线0
今日律师解答0
1、恶意欠薪罪立案标准
+ more
5、被员工告到劳动局后果
+ more
相关咨询专题
找法网 > 法律咨询 > 法律咨询专题 >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