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条和借条有什么区别吗?
1、产生原因不同。借条主要是因借款而产生;欠条产生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任何能以金钱为给付内容的债都能产生欠条。二、性质不同。借条反映的是当事人之间借款合同关系,借条是借款合同的凭证;欠条反映的是债权债务关系,是一个结算结果。三、诉讼时效不同。对于注明了还款期限的借条和欠条,诉讼时效均为自其注明的还款期限之日起的2年。没有注明还款期限的,两者的诉讼时效是有区别的:没有注明还款期限的借条,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要求还款,诉讼时效为自出借人主张权利起2年内。出借人再次主张权利的,诉讼时效中断。但如果出借人在借款人出具借条的20年内不主张权利,则丧失胜诉权;没有注明还款期限的欠条,出借人也可以随时要求返还,诉讼时效为自权利人主张权利之日起2年,同样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但是从出具欠条之日起,2年内不主张权利的,丧失胜诉权。四、证明力不同。举证时,借条持有人一般只需向法官简单陈述借款事实经过即可;欠条持有人必须向法官陈述欠条形成的事实。如果对方否认,欠条持有人必须举证证明事实,否则法院很可能不予支持其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