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个人团伙抢劫,从犯判几年
你好,对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首先,我不清楚你对当时的情况是否知情。如果根据你所描述的上述事实进行分析,存在三种可能性。
1、无罪。
如果事前关于抢劫财物的事情如果你哥不知情,实施过程也未参与,那么为属于行为的临时起意,因为你哥即无主观故意,又无客观行为,应当不承担抢劫的刑事责任。关于故意伤害的刑事立案标准是需被害人构成轻伤,结合本案,被害人应当没有达到轻伤标准,应该不构故意伤害罪,但可能会构成寻衅滋事罪,但此罪刑责较轻
2、可能涉嫌抢劫罪,这需要你可对后发的劫财行为是知情的或参与了,具体的刑责还要看你哥在里面所起的作用进行确定,比如是从犯还是主犯,有无自首、有无认罪等多种因素决定的,构不罪还是结合客观证据予以确定。如果你哥已被采取强制措施,建议及时委托律师。
对你的解答仅能回答这么多,希望我的解答能对你有帮助。如需帮助可电话联系或来所详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