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金如何领取
失业保险条例》规定,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必须同时满足上述条件,才能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及其他待遇,对不符合条件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拒绝其申请,并告知其拒绝的理由。失业人员在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情况发生变化致使其丧失继续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条件时,应当终止其失业保险待遇,共有七种情形:一是重新就业的;二是应征服兵役的;三是移居境外的;四是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五是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六是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七是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