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期间满债权人未依法向保证人主张保证责任,如何才能是催款通知书内容符合合同法和担保法有关担保合同成立的规定,并经保证人签字认可,能够认定成立新的保证合同
结合合同法和担保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我认为在催款通知书中应当明确注明以下内容:原担保的债权金额、债权债务人名称、债务发生的时间、在通知书的受送达人一栏应当同时注明为保证人,保证人愿意继续承担保证责任的意思表示、保证期间、保证方式、保证范围等,这就要求要与以前主要为证明延续诉讼时效而制作的催款通知要有所区别。
当然,在保证人拒绝签字时,应当积极寻找证人,并提供其他材料加以佐证,否则应当及时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