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现在我是否有权回福利房居住?2、是否可以告他重婚;3、是否可以告他无牌经营,违反公务员守则。4、违反计生法有什么惩罚,我想与孩子相认? 我可以得到的最大利益是什么?而将遇到的问题又是什么?我先
1、福利房属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你丈夫未经你同意给他人居住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你有权要求他人搬出,回到福利房居住。
2、可以告他重婚,但要举出他与他人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证据。
3、可以向其单位举报他违反公务员法经商的行为,也可以向工商局举报他无牌经营的行为。
4、公务员违反计生法要开除公职。其他人超生要按规定征缴社会抚养费。
5、你应当提出孩子的出生证明,要求小孩的抚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