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女落户可能的产权纠纷
1)户口落户我家是不是就有长期居住权利,可以一辈子住在我家?
户籍和房产权和居住权没有关系
2)我要卖房或过户给别人的话是不是要经户口簿上的她签字才可以实施?
房产属于您的个人财产,您自己可以处分,无需其他人的干涉。
3)房子以后如果要拆迁她有份吗?
如按户籍补偿,有。按产权补偿,只有您的份儿
4)户口簿上的她是不是有权在我离世后与我女儿争此房产的产权和财产?且不受我是否离婚的影响?
如果没有遗嘱,房产由您的女儿和继母继承,
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十六条 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第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