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婚前债务阅读:0
婚前财产对于夫妻双方而言具有专属性,如果没有约定则依法归属于夫妻一方所有,不因婚姻关系而改变所有权的性质。为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9条规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婚前借钱一般认为属于借款人的个人债务,由其个人负责偿还。如婚前借钱用于婚后生活(生产经营)的,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共同承担偿还责任。对于是否用于婚后家庭生活(生产经营),由出借人承担证明责任。根据《最高法院关于婚姻法的解释》二第二十三条: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