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长沙老公结婚生有一女,离婚后一直租房在长沙20年,可申请、廉租房吗
根据2011年7月1日起执行的《长沙市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审批管理办法》,廉租房申请者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户口。具有本市城区常住户口5年以上(符合本市军队转业、退伍安置条件的人员不受此限制)的已婚家庭(含离异或丧偶的单亲家庭)。
2、住房。取得《长沙市家庭住房状况证明》的无房户或住房困难户。
3、收入。取得《长沙市住房保障家庭收入认定证明》(含《长沙市低收入家庭认定证明》和《长沙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