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8年8月份上班至今,没有签劳动合同。且公司要求降薪,社保也是刚交3个月左右。请问怎么保全自己利益
您好,您所在的用人单位存在如下违法行为,您可以主张如下权利:1、未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主张从入职第2个月起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月工资,最高支持11个月;2、用人单位在劳动者无过错的前提下,降低工资待遇属于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行为,劳动者在经催告公司支付无效后,可提被迫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经济补偿,按1年1个月工资计算;3、用人单位自劳动者入职后,有为其缴纳社保的义务,若未足额缴纳,劳动者可要求用人单位补足;上述用人单位违法的行为,建议您收集能够证明与其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材料,向单位所在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委托律师向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如需帮助,可致电咨询或添加我的微信详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