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费应该怎么计算?3.他老婆并没有我们在一起的证据,请问这样也是可以作为证据吗?
您好,我首先要说的是和你在一起的台湾人很可能已经构成重婚罪,所以建议您详细咨询我们。其次,对于他台湾老婆提出了抚养费的问题,因为他们没有子女,所以没有法律上的依据。第三,这种情况主要是男方的过错,所以在分割财产的时候会多分给女方一些,至于您准备都分给台湾女方也是可以的。第四,孩子可以作为认定男方过错的主要依据,在具体的离婚判决以及分割财产上会适用到。对于您说的具体出庭的问题,因为你是大陆人,而且在这个离婚案件中您不是直接当事人,所以不是必须出庭。我认为您还是需要具体咨询我们的律师,因为您的情况比较复杂,如果您有需要请尽快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