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未遂情节严重的认定
“未遂”本身属于法定从轻、减轻的情节。至于情节严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的规定可以参考。(1)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2)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3)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4)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5)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6)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7)曾因诈骗受过刑事处罚的;
(8)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9)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当然,案情千变万化;许多案件在律师介入后,会有新的思路。所以应当聘请律师介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