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高温津贴标准
高温津贴每人每工作日10元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提醒用工单位和劳动者,今年我省高温津贴仍按去年公布的标准统一执行。用人单位要对确因工作安排需要高温作业的劳动者按时足额发放高温补贴。如果用人单位拒绝发放高温津贴或降低津贴标准,劳动者可向当地的劳动仲裁部门提起劳动争议仲裁
《河南省高温津贴标准》中明确规定:高温津贴标准,每人每工作日10元;高温津贴适用范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夏季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用人单位不得因提高高温津贴而降低劳动者工资;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高温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