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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公司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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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子公司注销指的是撤销掉公司的设立权,即子公司就不存在了。但是总公司仍然是存在的,母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吸收合并,就是相当于把全资子公司注销后,对于他的资质处理。把全资子公司变为分公司,一般采用吸收合并的方式处理。如果是非全资子公司,应当先收购少数股权变为全资子公司后,再进行吸收合并。母公司对全资子公司的吸收合并,就是相当于把子公司注销后,其所有资产、负债、业务和人员都转入母公司。一般做法是先把子公司的各项资产、负债均转入母公司(其中负债的转移需依法经过通知、公告债权人的程序),然后再把已经成为空壳的子公司注销。会计上是作为收回投资进行处理。这种方式可以保持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连续性,而不受到一般企业“在清算期间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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