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中规定的赔偿是按责任分吗
我是死者的家属,我在事故发生地起诉了对方车主,按照当地的赔偿标准,我应得的赔偿金为10万左右,昨天当地法院的一审判决已经下来了,判决对方车主只按照责任百分比支付3万元的赔偿,其余7万的由我表姐支付,并没有说明对方保险公司应该的赔偿,法院的理由是河北省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没有下达执行修改后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通知,河北也没有 案例 ,他只能按照以前他判决的案例标准来判决,如果不服可以向市中级法院上诉,我想问如果我上诉,能改变原判吗,上诉时要不要把对方所投保的保险公司追加为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