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后,交警未出事故责任认定书,就放走了对方的车,如何赔偿
1、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
2、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在本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交通事故赔偿权利人、义务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损害赔偿的,应当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事故车辆,是因为收集证据的需要,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事故车辆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