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渔船过户政策
需要提供以下材料:(1)买卖合同和交接文件; (2)渔业船舶注销、中止登记证明书;(3)渔业船舶国籍登记申请表;(4)捕捞渔船应提交省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的有效的《渔业船网工具指标批准书》原件;(5)船舶所有人身份证明文件;属法人或组织所有的,需提交“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 属个人所有的,需提交“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属两个及以上法人或个人共有的,应提交全部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者身份证以及复印件;渔业船舶股份比例分配登记表。 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及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单位名称变更应提交工商部门的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变更应提交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 (6)渔业船舶检验证书;符合规定的渔业船员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