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那份处理决定不能证明公司单方面解除与我的劳动关系吗?是否可以上诉?2 仲裁2005年6月3日判我与公司的劳动关系仍然存续,那么3月份到6月份我在公司的应得利益能否向公司要求?(包括工资和保险)3公
类似的案子我做过很多,我的观点是:
你可以上诉,如果你只要求一个月的工资,仲裁的裁决是没有问题的,因为现在保险事项仲裁不予以审理,你可以到劳动保障局举报。
虽然裁决书认定劳动关系存在,但你的合同已经到期,如果没有继续签定合同,也没有形成事实劳动关系,你的权利也自然就无法保证。
当然,你可以再起诉要求3月和4月的工资,但根据实践来看,因为你没有参加工作,所以工资会比较低,估计五百/每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