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仲裁的时效期多少?多长时内向仲裁委提出仲裁是有效的?
仲裁期限由仲裁规则规定。例如《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2115)年第四十二条规定:"作出裁决的期限(一)仲裁庭应当在组庭之日起6个月内作出裁决书。(二)在仲裁庭的要求下 仲裁委员会主任认为确有正当理由和必要的 可以延长该期限。"《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2113年修订)第四十条规定:"裁决作出期限:仲裁庭应当自组庭之日起4个月(不包括鉴定期间)内作出裁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 由首席仲裁员提请秘书长批准 可以适当延长。"因此 要看当事人约定纠纷适用的仲裁规则 或者该仲裁委员会采取的仲裁规则来确定仲裁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