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有几个问题:1.当时他给我朋友签的只有英文合同,按规定是不是与外国人签,应该还有中文版的呢?2.另外他们签合同不是当面签的,而是传真过来,让我朋友签字,再传回去,这样的合同有效吗?3.再有就是合
1\\法律没有规定,不过按惯例是有一份中文合同的,不过不论是中文还是英文,没有大问题。2、传真件所签订的合同是有效的。如果真的给对方造成损失,是需要赔偿的。3、如按合同约定履行了相关手续,就不能扣工资。4、一般按学校的规章制度决定工资发放日,一般拖欠两至三个月的工资就可以认定拖欠工资5、如付出劳动就应该得到报酬。6、离职的程序按合同约定的程序就可以了。8、不一定当面提交,发信、寄挂号信是可以的,只要有证据证明收到即可。10、如该完成的辞职程序已经完成,就可以回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