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1:我这种合同是产品买卖合同吗? 2:我是否应对该案负担赔偿经济责任? 3:我是否应为其承担退还设备?
1、是买卖合同;2、根据合同法第六十二条,当事人就质量要求约定不明确的,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
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如果你生产的这种产品没有任何标准的,那么就应该按照你自己的标准。如果产品符合你自己的标准的,你不用承担责任。3、产品符合合同目的的,你没有退货的义务,实际是否退还设备要看你有没有损失和对方有没有赔偿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