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责任认定对方不服 否则保险公司不予陪付,请问他们的申诉时间有几天?我什么时间可以去修车?
1.根据道交法 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认定;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认定申请书后
三十日内,应当作出维持、变更或者撤销的决定。
2.行政复议法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你可以到对方承保保险公司认可的修理厂,先进行维修,保留好发票。待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生效,经协商好赔偿比例,或经法院判决对方承担比例之后,向对方主张赔偿金额。